本报讯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诸多环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垃圾围城”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此,省政协委员们围绕垃圾分类处理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城市治理“把脉”。
建立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
在本届省政协大会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一份集体提案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出以下建议:各级政府要转变工作理念,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按照国家“到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以上”的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老城区改造及新城区建设规划同步考虑。
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垃圾分类处理可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大中城市率先实施,5年内实现设区市城区全覆盖,各市应针对每座城市的人口数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做好规划设计,科学确定处理方式、规模和数量,选择好技术路线。
科学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特种行业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西安是国际化大都市,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率先高标准解决大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问题。 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
做好垃圾前期分类,避免后期“大锅烩”
省政协委员陈利说,目前仅西安城区,平均每天产生七八千吨生活垃圾,位于白鹿原的江村沟垃圾场,是西安唯一一家生活垃圾填埋场,容量接近饱和。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导致居民不清楚该如何进行分类;宣传和监管不到位,随便扔垃圾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控制和惩戒;垃圾分类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方式粗放。
陈利建议,陕西省应依据国家政策尽快建立符合陕西省省情的垃圾分类、清除、回收、再生系统,是陕西省城市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的需要。要制定一系列的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表,按照大类、小类等分级划分分类级别和分类内容。明确政府及城乡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的原则,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主管部门要从硬件上着手,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新造的垃圾回收箱设计上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便于指导和引导市民投放,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加快研发垃圾再生利用综合处理技术,吸引私人资本,鼓励各类环境社会团体的参与,进而促进垃圾回收以及环境体系的建立。
有害性垃圾处理应远离居民居住地
“在我国,垃圾分类已在许多大城市被提及和推广多年,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省政协委员刘艳冰表示,垃圾分类管理应设立专人管理倒垃圾的场所,按照分类将垃圾分开放置,以便分开运送到不同处置地;对于按规则倒垃圾的老百姓可给予发放小纪念品等相应鼓励。
垃圾的处理场地也应根据垃圾的类别设立,不应将各类垃圾混在一起掩埋或焚烧,而应分别处理,特别是有害性垃圾的处理,应在远离居民居住地的区域设置,也可相应减少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
省政协委员郭育文建议,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上,陕西省应明确治理垃圾的主管部门,建议建设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环保部门作为辅助单位,强化政府责任。制定垃圾分类细则,创新垃圾回收模式,出台合理的生活废弃物分类标准,有效分类回收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处理的资源化管理。加大破坏环境的处罚力度,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通过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生产量。
(资料图片)
新闻推荐
站在“秦岭之巅”、跳出“城墙思维”看西安,代表建言——确立新轴线打造“大西安”核心区新脊梁打造“大西安”核心区新脊梁代表委员为治污减霾出谋划策建议将治霾应急措...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