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
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工作人员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
2017年3月13日,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举办“放心消费社会创建”专题网络宣传活动。
一、前言
2017年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36号),对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就是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着力营造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良性消费生态,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舒心地消费,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放心消费创建的背景
2015年9月1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全国性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消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新《消法》,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5年9月28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借鉴江苏省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活动”。
2015年11月27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消费‘环境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6年6月29日,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9号)明确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放心消费创建的意义
1.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消费品质转型升级,不仅意味着一个人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也意味着一个经济体的强盛,一个国家的强大与振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进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中,消费对国民经济拉动中作用凸显,2016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0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1%,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就是通过优化消费环境,降低消费交易成本,消除现实消费障碍,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欲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生产同步发展,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倒逼企业提高产品的科技、文化含量,从而推动商品、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和水平。
2.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有利于保障百姓民生福祉。消费既是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也决定和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品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是民生所系、民心所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就是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通过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生产与经营行为,减少和化解消费矛盾与纠纷,进而促进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切实保障百姓民生福祉。
3.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消费关乎民生,放心彰显和谐。近年来,问题奶粉、伤人电梯、问题电缆等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增加了公众对政府市场监管的质疑。制假售假一天不根除,老百姓的生活就没有安全感,也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就是从消费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的五个环节保障每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社会消费维权的法治意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这既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切实之举。
四、放心创建的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到“十三五”末,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市,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三个具体目标:一是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二是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三是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
五、放心创建的内容
陕西省的放心消费创建,主要包括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等五个方面内容。安全放心方面,要求生产经营者确保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质量放心方面,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执行“三包”“召回”等规定。价格放心方面,要求经营者依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无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价格权利的实现。服务放心方面,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提供优质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权放心方面,要求经营者、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加强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网络和调处机构建设,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消费纠纷调处高效,消费者满意。
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遵循公平公开、社会监督、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创建主体自主申报、各级创建办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创建工作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实施。“点”指的是“放心消费单位”,创建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线”指的是“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创建主体是以行业为标识的会员制经济组织或行业协会。“面”指的是“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主体是相应层级的放心消费创建办。通过逐年深化、持续拓展的方法,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为基础,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市推进。
六、放心消费创建的方法
(一)建立“一个机构”,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创建工作的日常活动,统一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制定“两项制度”,不断夯实创建工作法制基础
一是认定管理制度;二是测评发布制度。
(三)注重“三个层次”,逐步深化拓展创建工作领域
设置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三个层次;设置单位、行业、市(县)三个层次;设置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三个层次。
(四)完善“四个机制”,着力营造创建工作社会氛围
一是完善推进机制;二是完善协作机制;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四是完善激励机制。
(五)坚持“五个结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水平
一是坚持与相关考核相结合;二是坚持与部门责任相结合;三是坚持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四是坚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五是坚持与重点工作相结合。
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相关机制和制度
(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员单位。由39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具体负责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工作推进等相关工作。
3.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认定与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等法规制度起草《办法》。充分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和消费环境,服务于全省追赶超越的发展目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发动企业参与,夯实企业责任,增强企业的荣誉感、责任感、获得感,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夯实基础。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县、市)的认定与管理。主要区分省、市、县三个层次,放心消费单位通过“陕西放心消费创建网”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从已获得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满一年以上的单位中进行推荐申报。放心消费单位以及示范、品牌单位,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由各级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主管部门)进行抽查验收。通过审核验收的单位,在主流新闻媒体和“陕西放心消费创建网”上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
办法从“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方面明确了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以及示范、品牌单位的具体条件,将放心消费单位设置为基础条件,示范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优选推荐,品牌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优选推荐。对于街区(景区、园区)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固定区域内个体户多元性特征,注重强化街区(景区、园区)整体消费环境的治理和营造。
在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的认定上注重强化数据指数达标管理。为强化企业自治,促进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了“消费投诉和解率不低于85%”的数据指标;为发挥行业、行政区划内政府机关在创建工作中的能动作用,办法明确,申报市级“放心消费示范行业”,须所属企业、会员单位75%以上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称号;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者“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达到75%以上的,认定为“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
(三)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评测发布方案
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紧紧围绕消费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放心五个方面,通过对22项一级指标、96项二级指标综合评价,形成消费环境指数报告,对全省区域(市)、相关行业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坚持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理念,多渠道、多角度收集消费数据,通过第三方获取并获得公众认可的调查数据,通过构建指标体系与模型,做到形成的消费环境指数客观、真实、准确。通过发布消费环境指数,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清晰有效地分析各地、各行业在消费环境监管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放心消费创建的标识
作品名称:放心笑脸花
设计理念: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在日常消费中安全、放心、开心。作品采用陕西传统艺术剪纸表现手法,体现陕西元素;基调色为中国红,彰显祥和喜庆。
标识内涵:放心笑脸花的花蕊用贯钱寓意消费,花朵由五个笑脸组成,代表五个放心的内涵,图形外加两个圆圈寓意创建工作圆满成功,整幅图案呈印章形状,寓意让放心笑脸花印满三秦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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