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商品类。
2017年5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服务类。
2017年5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企业、品牌。
2017年5月份,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2624件,业务咨询25787件,违法举报466件,共计28877件,与4月份相比上升了10.3%。已办复27278件,办复率94.5%,挽回经济损失221.22万元。
5月份,服务类投诉中涉及修理维护服务类的主要问题:一是维修商欺瞒消费者,存在夸大故障、小病大修等问题;二是维修过程中,导致其他零配件被损坏;三是更换的零配件存在“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等现象,或不按照消费者要求更换原厂配件。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接受修理维护服务时应注意:一是选择正规维修商:在品牌官网或实体店的品牌专卖店查询维修商,维修之前咨询好具体费用;二是现场验收维修质量:在维修过程中,消费者对新旧件进行比较,现场验收维修质量和更换新件后的效果;三是保存维修记录:维修结束后,切记索取维修票据,并填写维修记录,注明“故障现象、维修明细、保修时间”等内容。
【法律法规知识】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第十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年报提醒: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请于6月30日前报送2016年度年报。不按期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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