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冰)6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5月1日“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案件警情776578起、行政处罚决定书78981份,系统查询访问量709073人次,接到群众投诉687起,公安机关反馈686起。
133个公安网站可查案件进度为了更好地方便和服务群众,“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设计了“五公开一投诉"六大功能模块:即刑事、行政案件警情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法律、法规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及投诉。
报警人可查询所报刑事、行政案件警情的处理情况,可查询案件的受立案、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以及涉案财物处理等情况。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安机关在接受报警或报案后24小时内,会向当事人手机发送一条受理查询编码,群众只要登录查询地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点击“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相应模块,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编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目前,全省133个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都设置了公开查询窗口。
依法公开保障信息安全对于是否会造成违法行为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周俊峰表示,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有关内容,会通过内部审核进行严格把关。有些因牵涉到案件侦查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只针对特定的涉案人员公开。“案件查询时,只有当事人能够输入案件查询编码。同时,系统也会明确提醒案件当事人妥善保管查询编码,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征求多位法律专家的意见,并结合试点经验,被处罚人的姓名、出生年月、作案时间、案件办理时间等均是公开的内容。"周俊峰说,涉及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可能对被处罚人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都不在公开的内容之列;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卖淫嫖娼案件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律不予公开。
遇执法行为不规范等可投诉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中,群众投诉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报案后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报案后公安机关未出警、未及时处理警情;执法执勤语言动作不规范;不积极调查取证;对警情处理结果不满意。
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表示,公安机关将全部按照分级、分部门处理的原则,每天由专人负责将所有的投诉加以归类整理,然后交由警务督察、法制、纪检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处之后在网上回复当事人。如办案部门3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未向当事人回复,系统将自动提交上一级警务督察、法制部门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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