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7月4日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国家试点县今年年底将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陕西省规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应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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