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网站获悉,陕西省出台的《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将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全省43个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要在2017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64个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营养改善计划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11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2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2014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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