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份全省投诉内容构成图。
2017年9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商品类。
2017年9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服务类。
2017年9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企业、品牌。
2017年9月份,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2734件,业务咨询19362件,违法举报279件,共计22375件,与8月份相比下降了19.3%。已办复20622件,办复率9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4.52万元。
9月份,在服务类投诉中,租赁服务类投诉量比8月份上升了57倍,其中关于“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782件,占租赁服务类投诉的97.9%。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通过APP软件充值的押金无法退还;二是使用共享类单车行程结束后无法停止计费。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接受“共享单车”服务时应注意:一是缴纳押金前要多渠道进行了解,尽量选择信誉及口碑佳的正规“单车”企业;二是按需充值,充值额度不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三是长期不使用时,要及时申请退款;四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养成文明卫生的用车习惯,做到规范骑行、有序停放。
【法律法规知识】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各地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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