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到一位周女士反映,自己家漏水、裂缝十多年,一直没有得到根治,跟开发商打了10多年官司,从壮年打到退休,她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自己一身是病,房子裂缝、渗水还是没有解决。
4月19日,记者见到投诉人周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在2007年3月按揭购买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12号八水洋房的房子,该房产的开发商是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入住后便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房子漏水、裂缝至今,已维权10年多了,找过物业、开发商,打过官司,问题依然未能得到解决,现在,她已经退休了,马上六十多也跑不动了,真的无路可走了,只能求助报社了,周女士一边说一边流眼泪。
八水洋房入住第一年就漏水 从第二年至今还在打官司
据周女士了解,最早发现漏水是2007年入住不久,当时屋顶、墙面、飘窗存在漏水现象,房屋室内多处大面积墙面发霉,直接导致室内墙面及装修装饰遭到严重破坏。出现问题后,她一直找开发商和物业解决,2009年由于协商不成,她去法院起诉,起诉后,经法院协调,开发商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5月对房顶进行了一次修复,结果漏水问题没有解决,屋内却开始出现裂缝。后来在2011年周女士再次起诉到莲湖区人民法院。
2011年法院判决后在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再次进行了维修,问题仍然未得到彻底解决,后来周女士自己自费多次进行了维修。2013年与开发商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公司协调,自己自费维修,开发商给予报销,可到现在为止,开发商不再维修,也没有兑现报销的承诺。而房子还是有裂缝、渗水。
资产鉴定:只对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鉴定,房子裂缝却没有评估
2018年3月,周女士提出要对漏水及房屋裂缝情况进行资产鉴定,莲湖区人民法院指定了资产鉴定公司,可鉴定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周女士提出的是对房屋漏水及裂缝情况进行评估,可是资产鉴定公司只对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对裂缝的严重质量问题却视而不见。
周女士表示,“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法院判决,将我的房子修好,并按客观的鉴定评估赔偿这十几年因为房屋质量问题给我带来的损失。可是开发商对我提的要求一概不理,他们是要修房子,却不给我一个保质期,开发商一个办公室杨主任只答应修,但不保证修好,也就是说,今天修了,裂缝没了,过了今天如果裂缝又出现了他们就不负任何责任了,而对于裂缝他们的回答是,没事,塌不了。这我绝对不能接受。”
周女士说,“第一次判决后,前两次的执行还不错,执行法官都通知开发商过来给维修房子。最后这个判决的执行比较难,这几年,每次去找执行法官,他都说联系不上开发商。从资产鉴定公司的鉴定来看,我要求鉴定房屋裂缝的质量问题和漏水造成的损失,而他们鉴定的是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
记者在一份“关于袁天睿与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公司一案《复议申请书》答复”中看到,对于当事人申请的评估项目不完整,未对实质涉案资产进行评估,没有达到本人申请鉴定要求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目的”答复是,评估公司已经对法院所委托的评估范围做了评估,并发布了专业意见,对于执业范围外的问题不能发表其他任何意见。
法院:执行员做了双方大量工作,补偿争议较大
4月19日,记者联系到莲湖区人民法院,4月21日,院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进行了回复。院办约见了执行员赵东同志,从案卷上看,赵东同志为此房子漏水执行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公正,还做了司法鉴定。由于双方争议补偿或赔偿的金额多少(原告要10万元损失,被告最多支付3万元),没有达成协议。在多次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其不接受3万元的情况下,执行员只有公开了司法鉴定书结论:损失为九千多元。被告公司依鉴定书结论的九千多元,已汇至莲湖法院公户上。
开发公司杨主任:你们找法院,没资格采访我
4月20日,记者联系了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杨某,对于此事,杨某非常激动,多次警告记者,没有资格采访他,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去法院。
周女士:这一辈子辛苦钱换来的房子啥时候能修好?
周女士说,“为什么不考虑我十几年遭受的痛苦,一味的给我做工作,让我少要赔偿金?我要求的是,要么给我把房子修好,按正常房屋保质期质保,要么就给十万元我自己想办法修好,可是这都不能满足。”周女士满含泪水的与记者告别说,“这一辈子辛苦钱换来的房子啥时候能修好?啥时候让我能安度晚年啊?”
阳光报315房产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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