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课题组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为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对陕西省营商环境的基本看法,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近期在全省开展了市场主体(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问卷活动。经过分析,课题组认为:市场和产业开放度、产业配套环境、政务效能、融资信贷等领域,应成为陕西省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
面向市场主体精准调查
本次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40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95份,问卷回收率达74.88%。调查显示,57.9%的市场主体认为陕西省营商环境整体趋好,约九成市场主体对2018年陕西省经济发展充满信心,近八成市场主体将会增加投资、用工投入等。同时,陕西省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问题,其中包括:市场和产业开放度、产业配套环境等领域亟待改善和提升,融资难、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等。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加以解决。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具体分析如下:
1.市场主体对陕西省营商环境的关注领域是:市场和产业开放度(49.41%)、产业配套环境(36.98%)、政务效能(27.95%)、融资信贷(26.93%)、机关作风(22.34%)、获取社会资源便利度(18.13%)、市场监管(17.05%)。
2.市场主体认为陕西省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的领域是:市场和产业开放度(37.63%)、产业配套环境(32.92%)、融资信贷(25.11%)、政务效能(20.57%)、获取社会资源便利度(18.66%)。
3.市场主体认为制约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融资难(47.55%)、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35.56%)、实际税费较重(30.58%)、政策举措不精准(22.07%)、合法权益遭受侵犯(17.63%)。
4.市场主体建议陕西省商事制度改革要纵深推进的领域是:部门协作信息共享(51.82%)、简政放权(50.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维权(48.18%)、新业态新产业分类和登记(33.21%)。
围绕重点领域精准施策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陕西省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要求。我们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第一,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市场和产业的开放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区域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按照相关部署,今年,我国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陕西来说,一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陕西自贸区相关制度创新成果,促进和提升外商投资、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准入等方面的开放度、便利度。二是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优势产业,进一步制定适合本区域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权责和标准,并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创新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开放度。三是加大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和解读,推进构建第三方政策评估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反馈、预警等长效机制。
第二,加强产业配套,促进簇群经济发展。以大企业、大集团为核心,一大批产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集聚其周围,从事配套加工生产的集群发展模式,被称为簇群经济。簇群经济是由每个企业构成的,而一旦形成了簇群经济,它就成了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围绕“有政策、接不住”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加强产业配套,优化簇群经济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大“专精特新”市场主体孵化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链、创新链、投资链、服务链、人才链等一系列资源要素相对完整的生态圈,加速孵化产业配套的企业簇群。二是建立健全帮扶企业的工作联动机制,帮助企业逐一解决实际困难。对规模较大、就业带动力强、与民生相关的企业,要实施“一企一策”,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的投入成本,包括用工、融资、物流、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成本。三是强化新产业、新业态扶持政策的精准性。例如,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要倡导装备研制企业和用户的联合申报,打通研发、制造、应用等产业链环节;针对高端医疗装备、机器人、传感器等关键部件单价低、批次多的特点,要将政策范围从首台、首套拓展至首批等,更加精准地鼓励和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的研发应用。
第三,创新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围绕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要集聚力量,共同构建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探索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生产销售企业等多元化的投资与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向产业技术创新前沿积聚,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二是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作用,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积极推广税银通、创业贷等产融结合模式,探索推进“数字化信用评级+网络借贷”的创新金融模式。通过强化信用评级,提高贷款企业风险评估和识别效率,持续、安全、稳定地推动资金流通,切实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三是试行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建议推广天津“企业+银行+担保+回购”的知识产权融资方式,以企业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为质押物,以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为贷款方,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担保方,相关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为回购方,破解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在银行质押贷款的难题。
第四,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我们要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的环境和效能。一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加强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接联动,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用时,扩大“微信办照”业务范围;升级改造登记业务系统,完善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纵深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明确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和受理场所建设及管理、检查评价等规范,推行标准化、高效率的审批流程管理制度。三是推进“容缺后补”制度。明确每个审批事项可容缺后补的申报材料,并针对容缺后补的事项,制定告知书、承诺书、项目催办单、报告函等配套文书。四是积极探索施工图联审、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区域统一评价”服务体系。在一些开发区、示范基地等试行投资项目统一性、区域性、整体性评价服务,实行区内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共享评价结果、规划目标统一办理制度,缩短项目落地时间,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第五,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一是依托陕西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并积极对接和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政策举措,优化提升监管质量水平。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协调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执笔 吴刚 刘晓慧 冉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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