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闻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陕西新闻 > 正文

男子油条添加白矾膨大剂 获刑8个月 道歉赔偿 系陕西省首例食安类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华商报 2018-07-12 03:11   https://www.yybnet.net/

经营早点摊的黄某,在油条中违法添加白矾和膨大剂,抽检检测铝残留量严重超标。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也是陕西省首例食品安全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油条铝残留是国标4倍,经营4个月被查

去年2月15日,48岁的河南男子黄某,租赁莲湖区立新街某大盘鸡店早点摊位经营炸油条。6月15日,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黄某销售油条进行抽样提取送检。经检测,铝的残留量为400.2mg/kg,超出国家相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要求铝残留量≤100mg/kg的标准。同年12月8日,民警在雁塔区航天大道北里王小学附近将正在炸油条的黄某抓获。

莲湖区检察院认为,黄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超过国家标准的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与以往类似案件审理不同的是,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黄某在西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73500元。

据黄某供述,为使油条口感更好,他长期向炸油条的面粉内添加白矾和膨大剂。2017年2月16日至6月15日,除因其父生病停业半个月,共营业105天,平均每天卖出油条70根,每根价格1元,营业额共计7350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在油条中违法添加白矾和膨大剂后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经测算,其生产、销售油条的总价款最低为735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黄某应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被告人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交付赔偿金3.5万元

昨日上午,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对于指控,被告人黄某表示认罪悔罪,但辩称平时刮大风、下大雨也会歇业,认为自己炸油条的时间只有3个月左右,没有指控的时间长,每天销售油条的数量也不稳定,生意不好时只能卖三四十根,卖不完时就自家吃掉。

经过举证、辩论,法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在公益诉讼方面,判决黄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西安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向检察院交付赔偿金3.5万元,由检察院依法管理。

那么,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如何使用呢?据悉,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目前已在探索建立环境公益金制度,而在消费公益诉讼领域,今年3月广州一起制售假盐案中,判决的惩罚性赔偿金112万元缴付国库,广州市检察院人士表示该款项将用于恢复、救济公共利益。华商报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

新闻推荐

马庄街道办召开“喜迎十六运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安排会

记者韩永国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以干净整洁的辖区环境来迎接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盛大召开,近日,马庄街...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男子油条添加白矾膨大剂 获刑8个月 道歉赔偿 系陕西省首例食安类民事公益诉讼案)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