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闻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陕西新闻 > 正文

陕西省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8-07-27 03:1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近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全面清理规范省内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转供电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陕西省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自2018年8月1日起,将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全部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降价红利,并在此基础上利用3个月过渡期对转供电加价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重新规范清算电价和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目录销售电价。自2018年11月1日起,省内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陕西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终端用户有条件执行峰谷电价的,按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标准执行,终端用户暂无条件执行峰谷电价的,按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6分钱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和方式改变终端用户应执行的电价标准。同时,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与省内电网企业的结算电价,也可选择按照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标准或者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6分钱(含功率因数调整费用)的标准执行。

鼓励转供电主体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可与终端用户协商,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

今后遇国家和陕西省调整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转供电主体应及时按照目录电价调整水平,同步调整终端用户销售电价,并重新核算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调整标准。

新闻推荐

省工商局发布6月份消费维权月度监测结果 空调类投诉比上月增加105.6%

本报讯(首席记者赵丽莉实习生樊锐祥)昨日,省工商局发布的消费维权月度监测结果显示,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6月份受理消...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陕西省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