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文化厅了解到,《陕西省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青年艺术人才等三方面需要资助的艺术创作项目,陕西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共同对资助项目进行管理,切实繁荣陕西艺术创作。
《办法》规定,陕西省内登记注册的艺术创作(演出)团体或相关艺术创作法人组织均可申报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项目包括按照申报评审程序确立的艺术创作项目以及陕西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艺术创作项目。陕西省文化厅将编制年度资助计划,并于每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布下一年度申报指南,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和资助范围,申报主体依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除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和具有鲜明陕西特色的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外,涉及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也可以申请项目资助。《办法》计划每年资助20-30名人员,资助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资助方式包括选派进修、作品创作资助等。
申报项目将通过初评、复评、终审,经陕西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审定后,将通过省文化厅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资助计划公示完成且无异议后,省文化厅将分别与获得立项资助的各申报主体签订《陕西省艺术创作项目资助协议书》,资助经费遵照《陕西省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
新闻推荐
同一楼盘 两份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和质监站都说自己的是真的 涉及违约金、几个月物业费等上百万费用 业主已向监察部门反映
质监部门向业主公示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右)与开发商提供的(左)时间、楼栋等内容不符华商报记者佘晖摄同一楼盘俩“竣工...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