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继琪)17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举行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通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意见》对党委责任、政府责任、保障措施做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点内容,全面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协作尽责、行业诚实守信、社会协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统筹部署、同步推进、严格考核。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每年工作报告中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坚持引导,全面开展食品是否创建工作。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落实食安委责任。食安委会作为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夯实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标准制定、防线防控、日常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经费优先保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要将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确保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履职尽责等渎职失职行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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