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14条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适应“一带一路”建设、医药服务贸易、医学国际标准化等需求的人才培养,发挥医学教育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促进作用。鼓励高校在境外开办中医药诊疗中心,大力发展中医药留学生教育。
实施意见鼓励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完善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有执业医师证和教师证的医师)师资准入考核、动态评价管理制度和优秀教学团队发展计划。积极构建以教学名师、名老中医为核心的教学团队,着力加强师承教育,着力加强师承导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建立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夯实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地位。扎实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和医学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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