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到来,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压力特别大。其实,国家已有一整套完善的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义务教育阶段
●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校内资助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免学费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对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顶岗实习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岗位进行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校内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专科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此外,还有勤工俭学、校内资助、为贫困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等优惠措施。
本报记者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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