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闻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陕西新闻 > 正文

《电子商务法》2019年元旦实施 微商代购受监管禁止“删差评”

来源:西北信息报 2018-09-27 22:37   https://www.yybnet.net/

随着电商的发展,朋友圈里的微商、代购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也随之方便了很多。不可否认,微商、代购为消费者提供了许多经济实惠的商品,但其中存在的销售假冒产品、恶意欺骗等隐患也不容忽视。据了解,微信平台每年都会受理上万件的投诉和举报,消费者维权并不容易。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于8月31日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给你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从法律层面对《电子商务法》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微商、直播销售等被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

王浩公告诉记者,《电子商务法》共八十九条,针对“评价被删”“押金难退”“差评被骚扰”等困扰消费者多年的问题,这部法律有了全面体现和详细规定。同时,《电子商务法》也对电商经营者乃至仓储、物流、支付结算等多个电商环节问题进行了法律层面的界定。

从宏观角度来看,《电子商务法》对我国电子商务业今后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直接指导着其具体运营。《电子商务法》第三条明确了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态度,即国家重视、鼓励并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创新。但电子商务,说到底还是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应该遵守市场规则,不能搞特殊化。《电子商务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从具体的个体来讲,直接受到影响的便是微商、代购等从业者。《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王浩公说,这意味着在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直播平台中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今后都将受到《电子商务法》的严格监管。

微商、代购须有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王浩公介绍说,《电子商务法》规定,今后微商、代购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2、必须依法纳税;3、如果销售食品,还须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了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将其持续展示在显著位置,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这意味着,消费者如果通过微商、代购买到劣质假冒的产品,可以有理有据地维权。但对微商和代购而言,纳税会让成本增加,使得其价格优势不会再那么明显。

严禁卖家在经营中“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浩公说,以上条款简言之就是,禁止电商平台擅自“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元。卖家“刷好评”“删差评”的方式,会让某些商品的评价看起来非常好,吸引消费者购买,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很多人网购时都习惯参考他人的评价,也很容易对一些“刷”出来的“好评”信以为真,不幸入“坑”。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这些“坑”会越来越少,消费者可以买得越来越放心。

电商平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两条规定意味着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最高面临200万元罚款。

王浩公说,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非常关注合规红线。为了确保合规,互联网企业很可能会采用比政策法律更严谨的管理规则和用户协议。监管越来越严格,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小。

《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代购、微商等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要受到严格的监管,还要依法纳税,电商平台的各种乱象会得到规范和治理,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也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在带动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将为保障电子商务主体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等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马黎

新闻推荐

西咸新区“一带一路”展新姿 聚世界智慧创西咸未来

9月23日,2018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中国站发车仪式在中俄丝路创新园举行。西咸新区管委会供图“丝绸世界中的秦...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电子商务法》2019年元旦实施 微商代购受监管禁止“删差评”)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