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各地以加快健康陕西建设为目标,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省财政紧急下拨专项资金2604万元,按照人均2.5万元的救助标准(含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送训费5000元),确保市县1041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 记者 张姣
新闻推荐
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微博@生态环境部图今年2月,在总结“大气十条”五年收官之时,汾渭平原首次...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