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思艺
“14时49分,社区矫正人员燕明(化名)正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石井东村,状态正常。”9月16日,在鄠邑区社区矫正中心,一块占满整面墙壁的西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指挥中心电子屏引起了记者注意。电子屏上,燕明的定位监管、电子档案、日常管理等信息全部可见,同时,这些信息还同步出现在石井镇司法所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上,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在监管、教育、帮扶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西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指挥中心是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紧跟时代步伐,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工作智能模式的一个缩影。”今年51岁的原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处工作人员,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工会主席、副教授李韬说,“我是最初筹备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负责人,从开始探索筹备到现在社区矫正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之路,我们历经了整整十年。”
十年前,李韬从时任基层处处长苏特星手中领取了7本有关社区矫正的理论、外省试点经验等方面的材料。他的任务就是把资料“吃透”,尽早启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当时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缺乏立法支撑、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匮乏、经费无保障、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困难和挑战。”李韬说,“为了解决问题,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入手,做好与法、检、公等部门的衔接联动。一天跑三个基层司法所给他们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2010年5月10日,全省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在商洛市召开。会议确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200至300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先期试点。“2013年,《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出台,对法、检、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社会调查评估、接收衔接、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李韬说,这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
2014年,随着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的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步入快车道。“2015年,省司法厅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出145个名额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编制,充实社区矫正机构;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缓解经费不足情况;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招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矫正工作,缓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全省107个县(市、区)基本建有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劳动等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李韬细数着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各个节点。
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如今,全省共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64人,社会工作者200人,社会志愿者1.3万余人,建立矫正小组1.3万余个。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7万人,累计解矫6.2万人,在矫1.4万人,再犯罪率仅为0.1%。“这说明社区矫正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李韬说。
“2018年,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目前已选派146名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矫正网络逐步建成。”李韬说。
作为亲历者,李韬对社区矫正工作感悟颇深。他说:“社区矫正的理念就是刑罚严肃性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将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协助专门的国家机关一起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陋习,帮助解决其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使其有机会承担自身作为社会成员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这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更符合刑罚人道化发展的趋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我相信社区矫正之路会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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