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昕)货车应交通行费有升有降,部分客车应交通行费有所降低。昨天的听证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调整方案对道路使用者的影响。
据介绍,货车由于按车型收费模式与现行的计重收费模式在计费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即使在维持整体收费额基本持平并略有下降的前提下,仍无法保证所有车辆通行费完全不变。本次计费方式调整后,载重较少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相比计重收费有所上升,且载重越少,越接近空载,其应交通行费额增加幅度越大;载重较多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相比计重收费有所下降(6轴货车与标准装载持平),且载重越多,越接近满载,其应交通行费额下降的幅度越大。部分客车应交通行费有所降低。客车实行新的车型分类后,现2类的8-9座客车按照1类客车计费,收费标准低。经测算,客车道路使用者通行费支出总额每年较现在下降约0.1亿元。
此外,调整方案实施后,陕西省也将加快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扩大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数量,货车实现不停车称重检测,不断提高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国家将统一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目录,运输车辆加装ETC车载装置,建立信用机制,实行预约通行;加大差异化收费力度,新的标准施行后,各车型路段收费标准变化,通过制定并实施差异化收费,降低通行成本,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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