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陕西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今日陕西 > 正文

创建节水型城市小知识(三)

来源:商洛日报 2019-12-05 09:40   https://www.yybnet.net/

如何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住小区创建?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住小区创建,是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1.申报范围:根据《陕西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办法》之规定,各市(区)、县(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和自来水的用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均可自愿申报“陕西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称号。

2.不得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①存在居民生活用水包费制的;②存在供汽锅炉冷凝水不回收的;③存在间接冷却水直排的;④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0%以上的;⑥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水或未按规定关闭自备井的;⑦企业、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⑧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税)和污水处理费等有关税费的;⑨继续使用被国家和省列入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用水工艺、技术和产品目录的。

3.考核标准:分别对照《陕西省节水型企业考核标准》《陕西省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陕西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

4.申报和考核命名:①申报:各市(区)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直接向市(区)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应报县(市)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市(区)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②考核:各市(区)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③公示:对考核达标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应在当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听取社会各方意见。④命名:由各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命名授牌。

5.备案、抽查和复查:①备案:各市(区)报省住建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在其网站予以公布。②抽查: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各市(区)开展抽查。③复查:各市(区)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每四年开展一次复查,复查程序和内容与新申报一致。对复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和不按期申报复查的,撤销其称号,并报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新闻推荐

陕西省积极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监管格局

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0月底,该局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累计推送市场主体信息7998.84万条,获取其他部门信...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创建节水型城市小知识(三))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