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王怡平)为促进陕西省建筑企业平稳复工开工,2月18日,陕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纳入劳保统筹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承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等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据了解,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支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金补助。申请开工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造价进行补助,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补助50万元,8000万元至1亿元补助40万元,5000万元至8000万元补助30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补助20万元,1000万元至3000万元补助1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补助5万元。对承建经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标准进行补助。资金补助用于企业为职工购买针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以及其他对抗疫情的必要防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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