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就做好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发出通知,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立,负责全省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分别于2月底前、3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陕西省多部门分工负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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