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2月27日电(记者 陈晨)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7日晚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0时起,将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截至2月27日8时,陕西连续7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45例(194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全省现有疑似病例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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