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光(记者 郝钟毓 摄)
■首席记者张端实习生梁婷高子昂
如果人生是一部电影,在《石志光》这部长达四十余年的影片里,这位既平凡又让人感动的回族老人,足迹遍布陕西省107个市、区、县,驻陕20多支部队和军队院校以及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工矿、社区和乡镇,为广大官兵和各族群众免费放映红色电影4000余场,用坏了9台放映机,观众超过百万人次。
“一个带轮轮的铁匣子,咋能出来画面?”10岁那年,电影队进村演出,个子小小的石志光跟在后面跑,问各种问题。“我从小就喜欢电影。长大后被录取到延安民众剧团,其中有一个延安地区电影放映队,我一看到放映机,就被吸引住了,在那里向别人学习放映技术。那时候,全国人民都在学雷锋,我还演过雷锋。”
回忆起与电影结缘的故事,今年73岁的石志光满脸笑容。“1977年,我30岁的时候,把攒了17年本来用于办婚礼的800块钱‘挪用’了,买了一部二手胶片机,又东拼西凑换了灯泡、皮带等内部零件,这台老机器又运转起来。我也运转起来了,开始到处义务放映电影,再也停不下来。”
起初,石志光在自家周围的大街小巷为邻居们试映。街道上的一处白墙,邻居家的门口院墙,都能挂起银幕。石志光的电影,成为西安洒金桥附近很多人成长岁月中最温暖的记忆。
第一次正式放电影的情景,石志光一直记忆犹新。“那是1979年的一个傍晚,我用自行车驮着放映设备和租来的电影拷贝,来到西仓部队的营区。为了让战士和街坊邻里都能观看,我特意带来两个音响,一个面朝军营,一个面朝街巷,并把银幕搭建在部队的大门口,稳稳地将机子架好。”
当光影划破寂静的夜空,电影《雷锋》的画面呈现在官兵和群众眼前时,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那次经历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与信心,我认定要将免费放电影的路进行到底。”43年来,石志光自己掏钱购买电影放映机、租赁电影片,免费为部队官兵和群众放映电影。先后更换购买了9套电影机,走遍了全省107个市、区、县和驻陕20多支部队和军队院校以及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社区、乡镇,行程10万多公里,可绕地球走两圈。
“不收一分钱,不吃一顿饭。”打从第一次为部队放电影开始,石志光就给自己立了这个规矩。43年来,他坚持自费购买机器、自费租片,从未破过例。多少个除夕夜,他不是陪着家人,而是陪着官兵们一起联欢座谈,一起迎接新年,直到新年的钟声敲过后才回家。
这位一辈子没经商、没存款的普通老人,没有靠外界任何补助,43年坚持义务放映,这其中的花费均来自老人微薄的工资和兼职打工的收入。“电影放映技术更新换代很快,成本也在增加。除了更新放映设备,还要租电影拷贝。一些老电影的拷贝最便宜也要100多元一部,大部分都在300元左右。新片子更贵,得好几千元。”
为了坚持将义务放映进行下去,除了省吃俭用外,石志光干过搬运工、洗碗工,卖过报纸、蹬过三轮,他尽可能地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出去赚钱,来实践这个炙热的梦想。时至今日,石志光依旧乐此不疲,坚持每周出去放几场电影。除了为群众义务放映影片,石志光还专门设计制作了一系列以精神文明、道德文明等为主题的影片、专题教育片和PPT进行播放。
近些年,石志光先后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个人”“陕西省学雷锋先进个人”“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文明市民标兵”等多项荣誉。
在荣誉面前,石志光说:“我从小就爱电影,我收获的不是金钱,而是内心的满足。我理解的‘为人民服务’就是给大家帮助,让大家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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