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根据《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日前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科技创业导师征集工作。各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部分知名金融、证券、投资、法律、实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资讯机构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报名。科技创业导师的征集和使用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以实现创业智力资源的充分使用。
科技创业导师要致力于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指导、帮助创业者有效经营企业;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等,对科技、产业、市场发展有预见能力;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拥有资金、团队、技术、市场等资源,对指导的项目和企业有领投、营销、技术等商业合作意向。
科技创业导师人选的基本条件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归国人员,外籍专家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能力的学科带头人、研发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等;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创业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私募股权基金、众筹融资平台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从事创业孵化、科技推广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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