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嘉)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城市社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试点)。
2020年,每个地级市开展1个以上城市社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搭建政府、社会、群众共同缔造平台,建立自运行各类组织,构建社区自治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管理,达到社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社区。2021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基础上,每个县在城市社区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并逐步向全省城市社区推广。
“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旨在协调城管、公安、消防、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业务的社区工作联席会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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