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圩珑)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本月执行,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品种,平均降价53%。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据悉,2020年11月25日起,陕西省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55个中选供应陕西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挂网,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按中选价格差比后挂网。
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中未中选药品(包含中选未供应陕西药品)。在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的基础上,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鼓励企业自主降价。
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在陕西省挂网的过评企业超过(含)3家的,对应的未过评品种予以剔除;过评企业未超过3家的,对应的未过评品种继续挂网,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品种本省中选药品价格。非中选药品挂网价格执行后,有新的全国最低挂网价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挂网价执行1个月内,应向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申报调整。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凡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申报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产品的挂网资格。(中选药品供应陕西清单详见“秦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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