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继峰)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三原分局联合当地交警、交通部门从2020年12月18日对辖区机动车尾气进行抽查检查,严查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
12月18日当天共抽查机动车13辆,包括小型拉运车、商砼运输车以及小型轿车等。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同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不定期设点对道路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冒黑烟车辆、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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