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陕西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今日陕西 > 正文

陕西省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

来源:西安日报 2021-04-07 03:5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高乐)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新修订印发的《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等费用。

据了解,全省幼儿园收费实行属地分类管理,代收费不得加收任何服务费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保教费以外的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实施细则》明确,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新闻推荐

辰宫·双河湾小区地下车位销售公告

尊敬的辰宫·双河湾业主:我司开发的辰宫·双河湾小区(备案名:辰宫·御林花园项目一期)地下车位已具备销售条件,现就车...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斟一壶春光下酒2021-04-06 02:18
评论:(陕西省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