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D#
1、产业准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万元/公顷。
2、不设保留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该宗地内规划有通讯铁塔,竞得者应充分考虑通讯铁塔对项目设计、施工、使用的影响,无条件支持配合通讯铁塔建设,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要求。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7、宗地周围水、电、气均已配套,道路接入宗地红线,基础设施配套可满足建设、生产需求。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8、宗地内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挂牌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二)-FT1#
1、产业准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万元/公顷。
2、不设保留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6、宗地内的水、电、气及其设施与主管线接口,在宗地成交后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设计要求负责接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7、宗地内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挂牌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挂牌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我局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宗地挂牌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9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八、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攀国土挂告字〔〕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八楼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唐女士 杨先生
年月日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年)竞买起始价
保证金
-D#位于东区高粱坪园区.平方米(约.亩)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大于等于0.7;建筑系数:大于等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米。 工业用地年 万元 万元
-FT1#位于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方米(约.6亩)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燃气设施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0.6、小于等于1.5;建筑系数:大于等于%;绿地率:小于等于%。工业用地年 万元 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2 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3 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4 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5 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6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7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出让年限(年)竞买起拍价 增价
保证金 幅度
-BS#位于炳三区面积.平方米(约.6亩) (一)主要规划指标: 商服用地年 万元万元万元/每次
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绿化率大于等于%;
(二)其他规划条件:
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提供-BS#宗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攀住规建函〔〕号)内容,严格执行
-R# 位于仁和区前进镇“远达南山”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4平方米,地块二面积为.6平方米,宗地内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出让面积为平方米(约.3亩) (一)主要规划指标: 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万元 万元 万元/每次
地块一(渡B-RB1/-)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RB1),商业建筑规模应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容积率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绿地率大于等于%;
地块二(B-RB1/-)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RB1),商业建筑规模应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容积率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绿地率大于等于%;
(二)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仁和区-R#宗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攀住规建函〔〕号)内容,严格执行。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BS#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以下公建配套项目由竞得人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东区政府,无偿移交公建配套项目的权属证书由土地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所产生的税、费由土地竞得者和东区政府按相关政策各自承担和缴纳。无偿移交公建配套项目的维修基金由东区政府承担。无偿移交公建配套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宗地的设计方案需先报东区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再行上报住建部门。
(1)竞得人需配建停车位不应低于个,并将其中个停车位移交东区政府,以保证学校停车需求(所有停车位均为标准车位,子母车位、非标准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折算,停车库设计应充分考虑柱网间距尺寸对停车位布置和使用的影响)。
(2)竞得人应在宗地内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兼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社区警务室。
(3)竞得人应在宗地内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应急指挥管理设施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其设计和建设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完善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等相关设施。
(4)竞得人应在宗地内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市场监管所,该市场监管所只能作为行政办公场所,不能进行食品、药品检疫检测。
(5)竞得人应在宗地内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厕,公厕建成后应保证公共性。
东区政府需确保上述公建配套项目正常使用,不得功能异化。无偿移交的建设标准、装修标准、验收标准及无偿移交协议文本等内容详见拍卖文件。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个工作日内签订《-BS#宗地配套项目无偿移交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本条所有内容由东区政府负责解释,由此产生各种纠纷由东区政府处理,一切责任由东区政府承担。
5、宗地内挡墙、支挡(含锚杆、锚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竞得人应确保场地、市政管网设施、拟建建筑、城市道路的安全;同时应加强防洪措施,确保行洪安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产生的弃土、弃方,须进入手续完善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弃土场,不得进入私建无建设手续弃土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地下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版)。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二)-R#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仁和区政府在宗地内统一回购建筑面积m2(误差控制在±3%以内)房屋,其中商业门面m2(靠渡仁西线侧临街1层m2、若靠渡仁西线侧不能满足,在靠南岭路临街1楼调节)、生活辅助用房m2(户型为m2/套、m2/套);生活辅助用房按栋回购,如整栋不能满足要求的,再做调剂。仁和区政府按建筑面积元/m2进行整体回购。回购价格为锁定价格,不得以市场、材料、人工工资变动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回购房屋的权属证书由土地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售方和回购方按相关政策各自承担和缴纳。回购房屋的维修基金由房屋回购方承担。回购价格、付款方式、回购合同文本等内容详见拍卖文件。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回购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本条所有内容由仁和区政府负责解释,由此产生各种纠纷由仁和区政府处理,一切责任由仁和区政府承担。
5、该宗地临南山公路侧广场用地(渡B-G3/-)及临南山公路侧与迤沙拉大道侧人行道,由仁和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与本宗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并确保其公共性。
6、竞得者应统筹考虑该宗地内地块及相邻地块间交通组织,妥善处理好与渡B-B/-地块的交通通道问题,并处理好拟建建筑与周边道路的关系,确保相邻地块及相邻住户的通行和使用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宗地在规划设计时,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宗地内挡墙、支挡(含锚杆、锚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竞得人应确保场地、市政管网设施、拟建建筑、城市道路的安全。同时应加强防洪措施,确保行洪安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产生的弃土、弃方,须进入手续完善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弃土场,不得进入私建无建设手续弃土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地下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版)。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审查,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请于年月日9时分到拍卖现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八楼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唐女士 杨先生
年月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攀国土拍告字〔〕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2 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3 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4 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5 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6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7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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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川民初号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现对翠屏区南岸新民巷号1幢2单元2层D号住宅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进行公告。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内容,自公告起日内请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