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公布如下:
一、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创建森林城市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十四、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建设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十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十七、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1-月市级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八、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市级预算调整及1-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九、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二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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