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棚改融资方式即将“变脸”,由省级平台公司“统贷统还”变为“政策性金融+省级统贷+地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新的省级统筹模式,由四川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自身优质资信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平等参与四川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市县政府可向该公司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获得改造资金。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棚改融资是由省上成立一家平台公司,统一帮各市州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各市州政府向平台公司还款,但这个贷款不进各市州政府预算盘子,以地方债务形式存在。新模式下,省级国资公司四川城投获得贷款后,各市州政府必须根据每年棚改任务量和资金需求向该公司“购买”棚改服务,同时还必须制定还款计划和预算清单,交同级人大审核通过后,四川城投才会“放款”。在这之前,省级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对市县财政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市县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预算管理。与过去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新模式下棚改资金必须要进各市州年度预算“总盘子”,这就要求各地必须“量力而行”。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部分市州存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四川省明确,财政困难市县因棚改任务较重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可以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由省政府根据市州需要统一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来筹集资金,这样一来,相当于给棚改推进加上“双保险”。
在贷款申报上,要求必须是纳入全国2016——2020年棚改规划的项目,并按规定完成必要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关的政策要求。通过向省级国资公司购买服务实施的棚改项目,市州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省级国资公司提交用款申请和相关材料,省级国资公司报政策性银行审核后,政策性银行将贷款资金统一发放至省级国资公司贷款资金专户,再由省级国资公司按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流程分拨至市州。为保证贷款按时偿还,省级国资公司将根据贷款的年度本息偿还计划,要求市州在还款到期前一定工作日内将本息资金归集到偿债资金专户上。如果逾期未还,四川城投可按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规定和约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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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新动能 不断优化产业布局 ——访省政协常委、省政协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廖果
——访省政协常委、省政协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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