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19日在成都开班的全省人社系统“劳动关系工作”专题培训班上了解到,近年来,四川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低控高。其中,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初步落地见效。目前,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已考核兑现完毕,改革后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个别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下降幅度更大,达78%。
据了解,四川省参照中央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统一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并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不能超过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现21个市(州)改革方案已审批完毕,绝大多数市(州)已经制定出台改革意见(办法)启动改革。
与此同时,四川省还切实保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各地在省政府下达最低工资标准的档次内,选择确定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今年4月,考虑到全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实体经济经营仍然困难等因素,四川省决定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将继续开展评估,为明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好准备。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四川工资指导线以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持续发布。继2016年9月发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后,四川省正在成都、德阳等10个城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在成都、绵阳、自贡、南充4个市开展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发布四川省工资指导线以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提供数据支撑。
(本报记者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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