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QMD560机动车在西街/仁和街十字路口路过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
△川QKU078机动车在西街/仁和街十字路口路过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
违法代码:1357
违法内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
罚款金额:50元,记3分;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在遇有“车让人”交通标线时,减慢速度行驶;遇有行人横过人行道时请停车让行;遇行人犹豫不前时,不妨主动“摆摆手”,让行人先走。“礼让行人”它体现的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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