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薇 本报记者 廖文凯 文/图
6月28日,对于东坡区人民法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统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发布《关于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东坡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东坡区法院自2015年以来可谓“三喜”临门。这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随后被评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示范法院”,此在四川乃唯一,此次又获评“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东坡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宋某诉被告李某继承纠纷一案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当日立案当天调解结案。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在东坡区法院的广泛实践与应用,简化了流程,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其目的就是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顽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东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雄说,“这是东坡区法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创新之举。”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部署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东坡区法院立足本地并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构建了纠纷解决多元化、案件办理区分化、诉讼服务信息化的矛盾纠纷分流化解体系“三化”模式,整合了社会纠纷解决资源,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顺畅了纠纷解决流程,促进了矛盾纠纷的高效便捷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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