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省人社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四川省将对多个职称评审事项“松绑”,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实施意见》亮点颇多,包括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职称评价不以论文为条件、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等。
英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回应了社会各界关心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问题,确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近年来,为了职称评审学术造假、论文造假的丑闻不时见诸媒体,此次四川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时,强调了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职称评价不以论文为条件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四川省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基本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四川省还将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去年,四川省向103所省属高校下放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明确由高校自主制订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下一步,四川省将继续推动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健全权利平等、条件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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