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婷) 昨(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实施,为推动川南临港片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规范现货交易活动,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和参考。
《办法》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及各项活动进行了定义。明确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是指在川南临港片区范围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办法》还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规定,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说明。
据悉,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川南临港片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并起到加快拓宽泸州市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川南临港片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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