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各级法院将通过加大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凸显知识产权保护作用等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要求,在加大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方面,四川各级法院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经营者权益犯罪,依法惩治涉民营经济领域职务犯罪,依法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和财产刑。
在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方面,四川要求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融资借贷案件,股权、侵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涉诉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可以依法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措施,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在知识产权方面,为促进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创新创业,四川省各级法院将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不正当竞争、垄断案件。同时加强传统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专利产品和原产地标志保护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对四川“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和其他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保障川酒、川菜、川茶等行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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