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为加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日(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对城市森林公园的行政法规。
分区管控、分类保护 设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条例》共分5章39条,对公园范围边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规划控制与土地利用、分区管控、分类保护、生态保护与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严格规范,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条例》明确了对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实施分区管控、分类保护。根据生态核心保护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游憩区进行分区管控,对生态缓冲区和生态游憩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物高度作出限制性规定,设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凡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予批准用地。《条例》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红线范围内的区域,明确严禁进行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改变该区用途。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捕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都被严禁。
《条例》严格设置了法律责任,对未依法编制、修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可能对城市森林公园保护造成重大影响的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建行为在上位法限定处罚幅度内设定顶格处罚措施;对分属不同法律属性的林地,按照各自上位法的规定区别设定处罚措施。
用法制的刚性来确保
一张蓝图干到底
“立法要紧密结合实际需要,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人大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民意,做到开门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春建介绍,《条例》立法自2018年初启动,历时1年多,先后召开了职能部门协调会、立法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构建优美城市形态、提升城市品质,凝聚着各行各业智慧大脑的力量。
“用法制的刚性来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着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文隽表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城市森林公园,公园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在建设之初就立法,目的是通过立法来保证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全过程活动,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初衷背道而驰的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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