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在成乐高速公路乐山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对一名女司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车内飘出酒味,而女司机却称自己喝的是醪糟。经过民警宣传教育,该司机承认自己喝了3杯啤酒,为了逃避处罚,才“灵机一动”谎称喝了醪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司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整治酒驾,交警部门从来没有松懈过。
我们来看看一组数据:市交警部门8月20日实名曝光的酒驾名单中,182人“上榜”,其中11人不长记性,二次“上榜”;8月2日实名曝光的酒驾名单中,169人“上榜”,其中4人二次“上榜”……
据笔者了解,今年以来,每隔1个月左右,市交警部门查获的酒驾者就会超过百人。问题是,没有被查到的酒驾者,不知还有多少。这些酒驾者,都是道路上的不安全因素。
是这些驾驶员不知道酒驾违法?不是。从酒驾者被查处时的“丑态”就可证明这一点:有的酒驾者看到有交警检查,掉头开溜;有的被查时,弃车逃走,找人“顶包”;有的则用某某水果、某某饮料来“背锅”;有的在现场耍横,抗拒执法。
饮酒,不仅会给人造成视觉障碍,还会使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笔者曾看过一则报道,是说有一个机构做过这样的实验,来证明饮酒对人判断能力的影响:选定一辆轿车,并摆放两个障碍物,让两个障碍物之间形成一个宽度略小于轿车宽度的通道。再找一组驾驶员来询问“轿车能否通过此通道”。所有驾驶员都能作出正确判断,认为轿车不能通过。之后,让这些驾驶员饮酒,并逐渐加大酒量。在通道宽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随着饮酒量的增加,认为轿车能够通过此通道的人越来越多。
那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人酒驾呢?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认为自己能够避开检查,认为自己能够战胜酒精的副作用。殊不知,人一旦饮酒,对自己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已经无法左右了。
酒驾的代价,轻则被查处,不但罚款,还要扣分;重则发生交通事故,车毁人伤,甚至车毁人亡。罚款、扣分,事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都是无法弥补的。
但愿,交警部门曝光的酒驾名单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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