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范晶)10月25日,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推进会。
据了解,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6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各参保对象自主选择参保档次。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缴费渠道共有三种:一是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学校缴费。二是银行代收、代扣。三是通过网络,在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和“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
会议指出,各县(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集中宣传、入户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解决矛盾问题,全力做好征缴工作;要整合各方力量,主动作为,确保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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