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生活报讯 (记者 王丹)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的 97 个药品于2020年1月1日起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此次纳入医保的97种药品将实行全国统一支付标准。97种药品中包含糖尿病、肝胆治疗、血液和造血器官、心血管、抗感染、抗肿瘤、内分泌、神经系统、精神安定、呼吸系统等多种药物。根据相关规定,谈判药品在协议期间要按照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各地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支付范围。
此外,2017年谈判准入、本次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的 4 个药品,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开始使用的患者,实行6个月报销过渡期,过渡期内医保基金可以继续支付,2020年7月1日起不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患者治疗情况适时替换治疗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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