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项监督整治活动是四川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具体实践。”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五大领域。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共督促收回7.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省检察院当天发布的“2019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有一起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案例:四川某公司以拍卖方式竞得南充某地约14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10亿余元。该公司在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后,以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不予缴纳第二期土地出让金。发现线索后,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查明案件事实,向原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积极措施追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多方努力,2019年1月至7月,上述公司分七次缴纳了所欠土地出让金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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