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消费者咨询12.59万人次
■受理消费者投诉39409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39.1万元
3月9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四川省消费维权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不断强化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接受消费者咨询12.59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9409件,解决386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39.1万元。为更好地促进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诉调对接,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省消委会已在14家企业、行业协会建立维权工作站。
市场监管部门查案37850件
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保健市场整治百日行动,立案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案件37850件,案值2.9亿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并经司法机关立案的案件157件;监测保健食品广告2.7万条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06件。组织开展了“2019网剑行动”,在线检查网站、网店141703个次,实地检查16343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909件,移送公安案件11件。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推广“互联网+创建”,“一店一码”覆盖达15225家,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点13663个。创建示范街道198条,示范景区134个,示范行业144个,示范企业(商场)1317家,示范店(点)6242家(个)。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还完成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整合工作。整合后的12315热线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全面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
银保监部门受理纠纷6433件
四川银保监局组织开展银行业机构信贷类客户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支持四川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和四川保险消保中心加强建设,2019年两个中心共受理纠纷6433件。省保险行业协会稳步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实现了保险纠纷案件在全省各级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间实时流转,简化了投诉处理环节,提升了投诉处理时效。
四川证监局指导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全省首家地方调解室;指导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共建非诉讼解决机制(ADR),维护投资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青羊区法院纠纷调解中心专门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全省消委组织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报告》还展示了公安、住建、文旅、教育、网信等十余个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健康理念,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2020年,全省消委组织将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密切联系成员单位,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为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战贡献力量。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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