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女子骑着电瓶车搭载两名儿童,误上高速公路。昨(26)日,记者获悉,所幸该名女子被巡逻的民警及时发现,并将其安全送下高速公路。
24日上午,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十一大队民警乘车在辖区道路开展日常巡逻。当警车巡逻至南大梁高速蓬安段K572公里(蓬安往南充方向)处时,发现一女子骑着一辆两轮电瓶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电瓶车上还乘坐两位小朋友。为了确保电瓶车和高速公路其他车辆的安全,巡逻民警立即打开警车的警报装置,警示后方来车;同时使用喊话器示意电瓶车立即靠边停车。
据了解,原来这名女子从蓬安县城出发,准备前往河舒镇;可是途经蓬安收费站时,误入了高速公路。该女子表示,由于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自己不敢调头,所以只能往前走。“随后,民警向其告知了驾驶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违法行为, 并对该女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考虑到电瓶车不能继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巡逻人员遂将电瓶车抬上警车,拖移高速公路。
民警提醒,在高速公路各个收费站入口设有“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的标志牌,一旦有误入高速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等待救援,不可冒着生命危险继续行驶。
南充晚报记者 张瀚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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