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排对象
全省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摸排类型
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
时间要求
11月30日前,省级对市、县摸排的初步数据结果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立峰)9月1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下发《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省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培训,为下一步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通知》,本次摸排对象为全省范围内 2013 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通知》中的耕地,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地等。
房屋方面,《通知》明确,摸排的类型包括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例如住宅类是指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通知》要求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通知》明确,摸排工作由省级统筹、市(州)组织、县级实施。其中,摸排的基础资料和“基础底图”由省级下发制作;市(州)、县(市、区)制作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并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
《通知》明确了摸排工作时间表。10 月 15 日前,市(州)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10月31日前,向国家上报全省初步摸排数据结果;11 月 15 日前,市(州)上报本地区最终摸排数据成果;11月30日前,省级对市、县摸排的初步数据结果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向国家上报全省最终摸排数据成果、工作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通知》强调,各地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在全面开展摸排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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