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备案,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四川开展活动的,由四川省公安厅负责登记备案,具体是由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所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西路2号,电话:028—86408917
问: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享有哪些权利?
答: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只要依法开展,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行为和合法权益受现有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包括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的财产、人身安全进行的保护。
问: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哪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答: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外交外事、财政、金融监督管理、海关、税务、外国专家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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