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成万
1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为了支持小微、“三农”企业发展,四川省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及财金互动担保政策申报。在四川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常经营的融资担保机构;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分险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可于2021年3月26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申报资料。
直担机构保费补助最高1.5%
奖补条件和标准分别为,对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新发生的年化担保费率低于2%的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纳入省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的,按担保金额的1.25%-1.5%给予补助;未纳入省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的,按担保金额的1.15%-1.4%给予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30%(其中成都市由省级财政承担20%,市县财政承担80%)。
市(州)、县(市、区)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在2020年期间向银行支付代偿额的,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按最高不超过支付代偿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县(市、区)财政实际拨付资金的50%给予财力补助。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在2020年期间向银行支付代偿额的,由省级财政按不超过支付代偿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
在对直担机构业务奖补方面,融资担保机构与省级再担保机构2020年开展分险合作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新发生担保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奖补。
再担保可获代偿额60%的补偿
对省级再担机构2020年新发生的对小微、“三农”再担保业务,其实际年化再担保费率在3‰以下的,省级财政按再担保额的一定比例,将再担保费率分档补足到3‰。其中:对担保额在500—1000万元的,按照再担保额的50%给予补助;对担保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再担保额的80%给予补助。
在对省级再担机构风险补偿方面,在2020年期间对合作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补偿业务,省级财政对单笔再担保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代偿补偿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对单笔再担保额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代偿补偿额的55%给予风险补偿;对单笔再担保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按代偿补偿额的60%给予风险补偿。
记者从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再担保)获悉,2020年,四川再担保年度发生额278.53亿元,发生额单笔融资 1000 万元以下项目占比90.25%;500万元以下项目占比64.91%;成都以外市州业务占比为63.58%。特别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推迟的“战疫贷”“稳保贷”等业务,通过免收再担保费等方式,落地69.19亿元,帮助了2400余户小微企业度过疫情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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