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平)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高新区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规范信息报送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有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就诊,就诊机构要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再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接到村卫生室(站)的报告后,应立即用专用车辆按照相关要求将患者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做好转诊记录。
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对排查出符合居家留观的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居家留观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规范信息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落实专人每日登录“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卫生应急调度管理信息平台”,于每日9点30分前完成前一日0-24时的数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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