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京洲)15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每年3月至4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
据悉,宣传月期间,四川省各地各单位将结合防火期工作实际,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内容。
林牧区市(州)、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宣讲队或流动宣传车,深入林牧区、村庄、学校、社区、家庭,到景区、村组、企业、寺庙、施工单位及作业现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处,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集中普法和知识巡回宣讲,大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村入户、进山入林、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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